無錫尊龍凱時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尊龍凱時”或“公司”)積極支持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的實現,與供應鏈上下游的客戶和供應商密切合作,共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構建可持續的產業鏈。本《無錫尊龍凱時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可持續發展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規定了尊龍凱時對其供應商在工作環境與人權、健康與安全、商業道德、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要求。在與尊龍凱時保持業務關系期間,供應商應在經營和用工方面積極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本準則,隨時接受社會責任現場審核檢查并積極配合,真實完整地提供所需審核的信息,不作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尊龍凱時有權停止合作,供應商主動承擔并賠償因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給尊龍凱時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一、合規性
恪守商業誠信,遵守當地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與勞工人權、健康與安全、環境、商業道德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國際及行業公認的管理標準,如ISO45001、ISO50001、ISO14001、ISO9001、ISO37001、ISO26000、責任商業聯盟(RBA)行為準則、社會責任標準(SA8000)、世界人權宣言等。
二、勞工人權
2.1 總則
須尊重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不得參與或支持任何侵犯人權的行為。尊重每一個人的人格尊嚴、個人隱私和基本權利。
2.2 強迫勞動
所有員工勞動自愿。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工,如抵債工、契約工或監獄勞工,反對人口販賣。尊重員工在提前合理的時間通知后自由離職的權利。雇傭前及雇傭期間不得扣押員工身份證、護照等任何政府發放的個人私有證明原件。須與所有員工簽訂包含易于理解的雇傭條件的書面勞動合同,不得使用強迫或非自愿性勞工。
2.3 童工\未成年工\學生工\實習工\學徒工
不使用、不支持使用當地法規規定的童工。若發現誤招童工須立即采取補救措施。聘用女職工及未成年工應遵守適用法律法規要求,按當地法規要求進行特殊保護,并確保其不會從事有危害性的工作。在生產的任何階段均不得使用童工。“兒童”一詞是指任何未滿16周歲,或低于完成義務教育的年齡,或低于該國家/地區的最小就業年齡(以這三者中最大者為準)的任何人。不滿 18 歲的員工(未成年員工)不得從事可能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應妥善維護學生工記錄、對提供學生工的教育合作伙伴進行嚴格的盡職調查,并根據法律法規保護學生工權利,以確保對其進行妥善管理。參與者應實施適當的機制,以核實員工的年齡。遵守所有法律和法規的、使用合法工作場所學習的計劃應予以支持。參與者應向所有學生工提供適當的支持和培訓。如當地法律未作規定,學生工、實習工和學徒工的工資應至少達到從事同等或類似工作的初級員工的工資水平。
2.4 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需嚴格按照當地法律法規執行,加班自愿,遵照規章給予員工休假、事假和節日假期休息的權利等。
2.5 薪酬福利
遵守當地所有與薪酬福利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在內的各項法律。應向所有員工支付不得低于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補貼及福利。除此之外,向員工提供更為充分的薪酬,包含向員工及其家庭提供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所有員工應同工同酬、同資同酬、同崗同酬。不得將克扣工資作為紀律懲處的手段。使用臨時工、派遣工和外包工應符合當地法律限制。在每個記薪周期,應及時向員工提供清晰易懂的工資單,該工資單應包含足夠的信息,能夠核算付出的勞動所得的報酬是否準確。
2.6 不歧視\不虐待\人道待遇
禁止在用工時實行歧視,包括以性別、種族、出身背景、宗教信仰、年齡、殘疾、性取向、國籍或政治觀點為由在招聘、任用、培訓、工作條件、工作分配、工資、福利、晉升、處罰、解雇或退休等方面實行歧視,確保雇傭和工作中的機會平等和公平對待,不得強迫員工或準員工接受帶有歧視性的醫學檢查。禁止任何威脅員工或使其受到嚴酷或不人道對待的行為,比如:任何形式的體罰、性騷擾、精神騷擾、辱罵或虐待。
2.7 安保措施
雇用或使用私人或公共安全隊伍時,必須提供充分的指導與監督,確保避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對個人生命或身體的損害、對工人結社自由的損害。所有安保措施應性別適宜且不具有侵犯性。
2.8 自由結社與集體協商
須尊重并賦予員工和平結社和自由參加合法組織的集體協商的權利,不得加以懲罰或干預。
2.9 婦女權利
除當地法律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就業的機會。供應商應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法律規定的禁忌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經期或懷孕期間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法律規定的其他禁忌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應禁止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供應商應禁止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法律規定的禁忌勞動、安排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夜班勞動。
2.10 少數民族和土著人民的權利
應尊重不同少數民族、土著人民和不同宗教信仰的員工,并在習俗上提供必要方便和條件,保證土著人民在項目所在地的土地、森林、水資源使用權力不被削弱或剝奪,不得強制驅逐土著人民。
2.11 合乎道德的招聘
招聘過程中應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則,不歧視任何應聘者,包括年齡、性別、種族、宗教、國籍以及婚姻狀況等方面;招聘流程應公開透明,確保每位應聘者都有公平的競爭機會;招聘過程應提供充分和準確的信息,確保應聘者了解自己所申請的職位的要求、待遇、福利以及工作條件等,及時回應應聘者的疑問并提供反饋,確保溝通的透明和及時;招聘決策應以應聘者的專業能力和相關資質為主要依據,根據職位的要求,評估應聘者是否具備足夠的技能和經驗來勝任該工作,避免主觀歧視或偏見對招聘決策的影響;在招聘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護應聘者的個人隱私,收集、處理和保護個人數據時應獲得應聘者的明確同意,并且只用于招聘目的,同時應保持對落選應聘者的信息保密,避免不當的信息泄露或濫用。
三、健康與安全
3.1 總則
為所有員工提供并維護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并將完善的健康和安全管理實踐融入日常運營活動,持續改善作業條件。員工有權拒絕不安全的作業,報告不健康的工作環境。尊龍凱時鼓勵供應商進行ISO45001或安全標準化等認證。
3.2 職業健康安全和危害預防
應使用控制措施等級識別、評估和減少員工可能遇到的潛在健康與安全危險(化學、電氣和其他能源、火災、車輛及墜落危險等)。如果通過上述方式無法有效地控制危險,應為員工提供適當的、保養良好的個人防護用品以及關于上述危險可能導致的風險的教育資料。應避免讓孕婦和哺乳期女性在可能對其自身或其子女有害的工作環境下工作,并為哺乳期女性提供合理的便利條件。
3.3 緊急情況的預防、準備和應變
定期識別并評估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件,制定并實施應急預案、響應程序與恢復計劃,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生命、環境和財產造成的損害。須與地方應急管理機構就應急與響應方案進行適當溝通,以測試程序的有效性。緊急演練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或按照當地法律的規定(以較嚴格的為準)進行。應急預案還應包括適當的火災探測和滅火設備、暢通無阻的出口、充足的出口設施、應急人員的聯系信息和恢復計劃。
3.4 事故管理
組織制定程序和系統來預防、管理和報告工傷與職業病,包括鼓勵員工報告健康與安全事故及未遂事件;調查、跟蹤和管理此類報告;調查事件,并實施糾正措施以杜絕再發;為傷員提供必要的治療;協助員工返崗。
3.5 工傷和疾病
應制定程序和體系以預防、管理、跟蹤和報告工傷和疾病。鼓勵員工報告,對工傷和疾病案例進行分類和記錄,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調查案例并采取糾正措施以消除事故源頭及幫助員工重返工作崗位。參與者應允許員工在面臨緊迫傷害時,自行撤離,并在情況得到緩解之前不予返回,而不必擔心遭到報復。
3.6 工業衛生
應根據控制措施等級,識別、評估并控制化學、生物及物理等因素給員工帶來的危險。當無法充分控制危險時,應為員工免費配備并讓其使用適當的、保養良好的個人防護用品。參與者應為員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并通過持續對員工的健康狀況和工作環境進行系統監測來維護這一環境。參與者應提供職業健康監測,定期評估員工是否因職業暴露而健康受損。職業健康保護計劃應持續開展,并應包含與員工在工作場所面臨的危險有關的風險教育材料。
3.7 人體工程學
定期識別、評估和控制員工從事強體力型工作給員工帶來的影響,包括人工搬運、裝卸材料和重復搬舉重物、長時間站立以及高度重復或強力的裝配工作、力量過大、起重位置不正確或重復性動作。
3.8 機械安全防護
評估生產機械和其他機械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于可能對員工造成傷害的機械,應裝配物理防護裝置、聯鎖裝置和屏障,并正確地進行維護。
3.9 工作與生活條件
向員工提供方便使用、干凈的洗手設施與清潔的飲用水;提供的就餐、食物準備和儲存設施必須干凈衛生;員工宿舍必須衛生、安全,有適當的緊急出口、洗浴熱水、充足的通風以及適當且出入方便的私人空間。
3.10 健康安全信息溝通
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培訓。健康與安全相關信息須張貼在廠區及工作場所顯眼位置。應建立適當的職業健康與安全信息交流、溝通渠道,鼓勵員工提出建議、參與工作場所的健康和安全事務。
四、環境
4.1 總則
遵守當地環保法規,并致力于減少設計、制造流程和廢物排放對環境產生的影響,把污染預防、節能降耗作為日常經營實踐活動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尊龍凱時鼓勵供應商進行ISO14001、QC080000等認證。
4.2 環境許可和報告
獲得、更新和維護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批準和登記文件,并遵循其操作和報告要求。
4.3 預防污染與節約資源
應從源頭或通過增加污染控制設備,改進生產、維護和設施流程等做法或通過其他方式,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釋放以及廢棄物的產生。通過改進生產、維護和設施流程、使用替代性材料、重復使用、保護資源、回收利用等做法或其他方式使用自然資源,包括水、化石燃料、礦產和原始森林木材。定期監測土壤質量,遵守有關土壤保護的法規和排污規范,盡力保持土壤結構完整,避免過度開采和水土流失等問題。
4.4 環境物質管理
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客戶環境物質管理標準及其他相關要求,禁止或限制在產品和制程中納入特定物質。采用系統的方法識別、管理、減少、負責任地處理或回收有害物質。
4.5 環境管控
須識別、管理與有效管控日常運營中產生的、可能對環境會造成危害的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與廠界噪聲。確保雨污分流,鼓勵廢水循環利用,并對“三廢”與廠界噪音定期進行監測,確保達標排放。
4.6 水資源管理
應實施水源管理計劃,記錄、分類和監測水源、水質及其使用和排放情況;尋求節約用水的機會;并控制污染渠道。所有廢水在排放或處置前,應按要求進行分類、監測、控制和處理。參與者應對其廢水處理和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常規監控,以確保最佳性能及監管合規。同時,加強水資源管理,保障水資源的合理分配和可持續利用。
4.7 廢氣治理
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學物質、噴霧、腐蝕性物質、懸浮粒子、破壞臭氧層的物質及燃燒副產品,在排放之前應按要求進行分類、常規監測、控制和處理。破壞臭氧層的物質應按照《蒙特利爾議定書》和適用法規進行有效管理。參與者應對其大氣排放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常規監測。
4.8 固廢治理
應采用系統方法識別、管理、減少、負責任地處置或回收固體廢棄物(無害廢棄物)。跟蹤和記錄廢棄物數據。
4.9 限用物質
應遵守有關在產品中以及制造過程中禁用或限用某些特定物質(包括回收和處置標志)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
4.10 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排放
須追蹤、記錄、公開報告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并尋求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來改善能源利用效率,最大程度地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須采取環保和替代措施,降低水、材料、自然資源等的消耗,增加再循環利用。積極制定并報告整個企業的明確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積極通過使用清潔能源、提高能源效率、推廣低碳技術和產品實現去碳化。
4.11 可再生能源
優先選用可再生能源、綠色環保型的材料或原料,如綠色電力、可重復使用或可回收的原料物品、對環境影響較小的無污染材料、具有耐用性的物料等。
4.12 可持續資源管理
通過設立相關的可持續資源管理框架平衡資源需求,在滿足合理能耗的同時不損害重要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應合理開發和利用資源,確保資源的可持續性。在礦產資源、森林資源、水資源等領域,實施嚴格的資源管理政策,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
4.13 生物多樣性
了解、衡量并在可行的情況下評估所進行的活動對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的影響和依賴。采取行動,如減少毀林、制止不可持續的開采做法等,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物多樣性的負面影響,并最大限度地擴大正面影響。
4.14 空氣質量
應減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空氣質量。通過控制工業排放、交通尾氣、農業排放等,降低空氣污染,保護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
4.15 負責任的化學品管理
要求嚴格管理化學品,防止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負面影響。提倡綠色、環保的化學品替代品,減少化學品的使用和排放。
4.16 減廢
應減少廢棄物的產生,通過優化生產過程、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等手段,降低廢物排放。
4.17 再利用和回收
鼓勵將廢棄物進行再利用和回收,減少資源浪費。加強廢棄物分類、回收設施建設和技術研發,提高廢棄物的資源化水平。
4.18 土壤質量
要求保護土壤質量,防止土壤污染和退化。實施嚴格的土壤保護政策,加強土壤污染治理,提高土壤質量,保障農業生產和人類健康。
五、商業道德
5.1 總則
在處理各類關系、商業行為、采購和運營等方面,須遵守適用商業道德法規及商業慣例,并力爭達到最高道德行為標準。
5.2 商業誠信
在所有商業交往中都應秉承最高的誠信標準,采取零容忍政策,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腐敗、敲詐勒索、貪污、洗錢等行為。
5.3 利益沖突
不得向尊龍凱時隱瞞任何可能構成利益沖突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尊龍凱時員工(在職或離職一年內員工及其直系或近親屬)在供應商的任何業務中擁有職業、與供應商有任何形式的利益關系或經濟往來等。
5.4 無不正當優勢、廉潔經營
嚴禁任何形式以獲取不公正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的貪污、勒索、賄賂及挪用公款行為,對任何違規行為須采取“零容忍”政策。不得以承諾、提供、給予或收受賄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當收益來獲取競爭優勢。所有商業來往須具透明度,并準確地記錄在賬簿和商業記錄中。
5.5 財務責任
嚴格執行財會和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財會制度,保證提供的財務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涉稅事項準確高效。
5.6 信息披露
須依照相關法規或行業實踐披露有關的業務活動、結構、勞工、健康與安全和環境實踐、財務等信息。不得偽造記錄或虛假陳述。所有業務往來均應透明,并準確地記錄在參與者的商業賬簿和記錄中,不得偽造記錄或虛假陳述供應鏈中的狀況或做法。
5.7 尊重知識產權、保護隱私
須尊重知識產權,不僅是自有的,還包括交易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在管理技術、商業機密信息時,嚴格按照保護知識產權的方式進行。須合理保護任何業務來往者(包括客戶或消費者、供應商、員工等)的個人資料和隱私。
5.8 公平交易、廣告與競爭
遵守運營所在國家及地區關于公平競爭、反壟斷和貿易的規定,不得采取違反相關法律或原則的商業行為,不得發布虛假廣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引起或者參與所有通用或者特定的違法性或者違背商業道德的競爭,包括集體操縱價格、非法市場分配、合謀或勾結,及其他違法行為。
5.9 匿名投訴與檢舉者保護
建立、健全投訴、舉報、申訴程序,并允許匿名投訴;須承諾對舉報者和舉報信息保密,禁止任何報復行為。
5.10 負責任的礦物采購
不支持、不采購、不使用來自武裝沖突、非法采礦與低劣工作環境中下采礦而來的金屬(即“沖突礦產”),并要求下游供應商不得使用“沖突礦產”。應采取政策,對其生產的產品中的鉭、錫、鎢、金和鈷的來源和監管鏈開展盡職調查,以合理確保其來源符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關于來自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的礦石的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或同等和公認的盡職調查框架。
5.11 隱私
承諾保護與其有業務往來的所有人士(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員工)的個人信息和數據,以滿足上述相關人士對保護其合理隱私的期望。參與者在收集、存儲、處理、傳輸和分享個人信息和數據時,應遵守隱私和信息安全法律及監管要求。
5.12 社區參與
須積極參與社區活動,促進當地社會和經濟和諧、持續發展。
5.13 杜絕假冒
須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零部件,生產原材料應符合當地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確保產品質量和消費者安全。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誠信經營,維護市場秩序。同時,加強自身監管,選擇合格供應商,共同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5.14 出口管制和經濟制裁
在國際貿易和投資活動中,?必須遵守相關的出口管制和經濟制裁規定,?以確保合規性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六、管理系統
6.1 總則
建立確保遵守適用法律法規要求、客戶要求,符合國際或行業社會責任管理標準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有效實施與適當維護,識別并降低相關的社會責任風險,以促進持續改善。
6.2 供應商承諾
制定人權、健康和安全、環境和道德政策聲明,確認其對盡職調查和持續改進的承諾,并獲得執行管理層的認可。政策聲明應予以公布,并以員工能夠理解的語言通過員工均可訪問的渠道傳達給員工。
6.3 供應商管理層問責和責任
明確指明負責確保實施管理體系和相關計劃的高級執行管理人員和公司代表。高級管理層應定期審查管理體系的狀態。
6.4 出口管制和經濟制裁
確保在全球范圍內遵守可適用的出口管制和經濟制裁法律法規,接受相應合規協調機構或組織的審計、監督和評估。
6.5 法律要求與客戶要求
采用或建立用以識別、監控和了解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包括本準則的要求)的流程。
6.6 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
采用或建立用以識別與參與者經營相關的法律合規、環境、健康與安全及勞工實踐和道德風險(包括嚴重人權和環境影響的風險)的流程。參與者應確定各風險的相對重要程度,并實施適當的程序和物理控制措施,以控制已識別風險并確保監管合規。
6.7 管理改進目標
制定書面績效目標、指標和實施計劃,以提高參與者的社會、環境、健康和安全績效(包括定期評估參與者在實現這些目標方面的績效)。
6.8 培訓與溝通
管理要求須在內部進行培訓與溝通,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制定管理人員和員工培訓計劃,以實施參與者的政策、規程和改進目標,并滿足適用的法律和監管要求;對一級供應商應制定和實施類似的標準,提出約束性要求,并監管其執行,使其在供應鏈中傳遞標準。
6.9 供應商管理
應與供應商制定與本準則要求類似或更嚴格的可持續性發展要求,并監管執行,確保在在供應鏈中轉遞這些標準,推動整個供應鏈的可持續發展。
6.10 審核與評估
須定期開展內部審核或自我評估,并允許尊龍凱時或尊龍凱時委托的第三方對遵守情況進行評估。
6.11 糾正
須針對由日常檢查、內部或外部審核發現的不足或違規行為,建立并實施能及時開展糾正措施的流程。
6.12 員工/利益相關者的參與和獲得補救
應建立與員工、其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如相關或必要)進行持續雙向溝通的流程。該流程應旨在獲取有關本準則所涵蓋的經營實踐和狀況的反饋,并促進持續改進。參與者應為員工提供安全的環境,便于其提出申訴和反饋,而不必擔心遭到打擊報復。
6.13 文件和記錄
供應商應在顯眼位置張貼本準則,供員工參考。保存現時足夠的詳細文件,并可以隨時給到尊龍凱時代表查閱,以證明其已完全遵守本準則,并合規保留相關記錄來證實。
注:
(1)按照尊龍凱時要求,簽署《無錫尊龍凱時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可持續發展承諾書》并嚴格恪守;
(2)對同一事項,若供應商所在地適用法律法規與本協議都有規定且相互沖突時,以要求較高者為準。
無錫尊龍凱時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